您所在位置: 首页 » 食品培训 » 调味面制品食品安全抽样细则

调味面制品食品安全抽样细则

  调味面制品食品安全抽样细则

产品种类调味面制品:以小麦粉和/或其他谷物粉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配料、挤压熟制、成型、调味、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食品。

抽检依据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T 4789.3-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4789.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

GB 5009.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

GB 5009.1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脱氢乙酸的测定

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GB 709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

GB 1740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方便面

GB 1964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

GB/T 19681 食品中苏丹红染料的检测方法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NY/T 1723 食品中富马酸二甲酯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食品整治办〔2009〕5号 338 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整顿办函〔2011〕1号 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的通知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抽检要求1.抽样型号或规格

预包装食品。

2.抽样方法及数量

生产环节抽样时,在企业的成品库房,应从同一批次样品堆的4个不同部位抽取相应数量的样品;方便面、调味面制品、其他方便食品(玉米制品、花生制品、以谷物为主的冲调谷物制品除外)抽样数量不少于10个独立包装,不少于1.5kg。玉米制品、花生制品、以谷物为主的冲调谷物制品抽样数量不少于10个独立包装,不少于2.5kg。

流通环节抽样时,在货架、柜台、库房或网络食品经营平台抽取同一批次待销产品,抽取样品量原则上同生产环节。

餐饮环节抽样时,抽取同一批次待销或使用的产品,应抽取完整包装产品,抽取样品量原则上同生产环节。

方便面、调味面制品、其他方便食品(玉米制品、花生制品、以谷物为主的冲调谷物制品除外)所抽取样品分成2份,约4/5为检验样品,约1/5为复检备份样品(备份样品封存在承检机构)。

玉米制品、花生制品、以谷物为主的冲调谷物制品所抽取样品分成2份,约3/5为检验样品,约2/5为复检备份样品(备份样品不少于1kg,封存在承检机构)。

抽取样品量、检验及复检备份所需样品量可根据检验和复检需要适量调整。

注:在本细则的规定中,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自行对检验结果进行复验时所采用的样品,应为抽取的检验样品,不得采用复检备份样品。

3.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所抽产品及生产经营企业相关信息。

4.封样和样品运输、贮存

抽样完成后由抽样人与被抽样单位在抽样单和封条上签字、盖章,当场封样,检验样品、备份样品分别封样。为保证样品的真实性,要有相应的防拆封措施,并保证封条在运输过程中不会破损。样品运输、贮存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样品不被污染,不发生腐败变质,不影响后续检验。样品的运输、贮存,应符合产品明示要求或产品实际需要的条件要求。

在网络食品经营平台抽样时,抽样单和封条无需被抽样单位签字、盖章。

序号检验项目 所属分类 理化指标 微生物 生物毒素 污染物 食品添加剂 农药 兽药 标签 其他 非法添加 指标要求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检测方法

1酸价(以脂肪计)

备注:对于含有调料包(含粉、酱、油等调料包)的产品,依据产品明示标准规定检测。适用于配料中添加油脂的产品。理化指标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GB 5009.229 -2016

2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备注:对于含有调料包(含粉、酱、油等调料包)的产品,依据产品明示标准规定检测。适用于配料中添加油脂的产品。理化指标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GB 5009.227 -2016

3铅(以Pb计)

备注:对于含有调料包(含粉、酱、油等调料包)的产品,依据产品明示标准规定检测。污染物≤0.5 mg/kg

备注:适用于麦片、面筋、八宝粥罐头、带馅(料)面米制品。以Pb计。稻谷以糙米计。GB 2762 -2017

GB 5009.12-2017

4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备注:对于含有调料包(含粉、酱、油等调料包)的产品,依据产品明示标准规定检测。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GB 2760 -2014

GB 5009.28 -2016

5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备注:对于含有调料包(含粉、酱、油等调料包)的产品,依据产品明示标准规定检测。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GB 2760 -2014

GB 5009.28 -2016

6糖精钠(以糖精计)

备注:对于含有调料包(含粉、酱、油等调料包)的产品,依据产品明示标准规定检测。配料中含甜味剂或食糖等,或者呈甜味的食品检测。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GB 2760 -2014

GB 5009.28 -2016

7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备注:对于含有调料包(含粉、酱、油等调料包)的产品,依据产品明示标准规定检测。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GB 2760 -2014

GB 5009.121 -2016

8富马酸二甲酯

备注:对于含有调料包(含粉、酱、油等调料包)的产品,依据产品明示标准规定检测。非法添加不得检出食品整治办〔2009〕5号NY/T 1723 -2009

9苏丹红 I、苏丹红 II、苏丹红 III、 苏丹红 IV

备注:对于含有调料包(含粉、酱、油等调料包)的产品,依据产品明示标准规定检测。非法添加不得检出整顿办函〔2011〕1号GB/T 19681 -2005

10菌落总数

备注:对于含有调料包(含粉、酱、油等调料包)的产品,依据产品明示标准规定检测。微生物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GB 4789.2-2016

11大肠菌群

备注:对于含有调料包(含粉、酱、油等调料包)的产品,依据产品明示标准规定检测。微生物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GB 4789.3-2016

GB/T 4789.3-2003-2003

12霉菌

备注:对于含有调料包(含粉、酱、油等调料包)的产品,依据产品明示标准规定检测。微生物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GB 4789.15-2016

13沙门氏菌

备注:对于含有调料包(含粉、酱、油等调料包)的产品,依据产品明示标准规定检测。微生物n=5,c=0,m=0,M=- /25g GB 29921 -2013

GB 4789.4-2016

14金黄色葡萄球菌

备注:对于含有调料包(含粉、酱、油等调料包)的产品,依据产品明示标准规定检测。微生物n=5,c=1,m=100,M=1000 CFU/g GB 29921 -2013

GB 4789.10-2016

判定原则与结论

原则上按照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法律法规或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高于该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判定。

出具抽检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检验结论按如下方式作出判定:

1.检验项目全部符合相应依据的法律法规或标准要求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要求”。

2.检验项目有不符合相应依据的法律法规或标准要求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项目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兰冠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温馨提醒您关注食品检验员资格证难不难考食品检验员资格证怎么报考食品检验员培训,食品检验员培训官网,食品检验员考证官网,食品检验员证书怎么考,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资格证报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