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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糖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细则

  红糖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细则产品种类红糖为甘蔗汁用石灰法或其它方式清净处理后,直接煮成不经分蜜的棕红色或黄褐色的糖。

抽检依据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T 317 白砂糖

GB/T 1445 绵白糖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

GB/T 15108 原糖

QB/T 1173 单晶体冰糖

QB/T 1174 多晶体冰糖

QB/T 1214 方糖

QB/T 2343.1 赤砂糖

QB/T 2343.2 赤砂糖试验方法

QB/T 2685 冰片糖

QB/T 4092 糖霜

QB/T 4093 液体糖

QB/T 4095 黄砂糖

QB/T 4561 红糖

QB/T 4562 块糖

QB/T 4563 金砂糖

QB/T 4564 精幼砂糖

QB/T 4565 全糖粉

QB/T 4566 黄方糖

QB/T 4567 黑糖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抽检要求1.抽样型号或规格

预包装食品或非定量包装的食品、无包装食品。

2.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生产环节抽样时,在企业的成品库房,从同一批次样品堆的不同部位抽取相应数量的样品。抽取样品量不少于4个独立包装,总量不得少于2kg。抽取大包装食品(净含量≥10kg)时可进行分装取样,从同一批次的4个或4个以上的大包装食品中扦取样品,扦取的样品混合均匀,抽取样品量不少于2kg。

流通环节抽样时,在货架、柜台、库房或网络食品经营平台抽取同一批次待销产品,抽取样品量原则上同生产环节。

餐饮环节抽样时,抽取同一批次待销或使用的产品,应抽取完整包装产品,如需从大包装中抽取样品,应从完整大包装中抽取样品,抽取样品量原则上同生产环节。

抽取无包装食品时,从盛装容器不同部位采集适量样品混合成所抽取样品,样品数量不少于2kg。

所抽取样品分成2份,约3/4为检验样品,约1/4为复检备份样品(备份样品封存在承检机构)。

抽取样品量、检验及复检备份所需样品量可根据检验和复检需要适量调整。

注:在本细则的规定中,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自行对检验结果进行复验时所采用的样品,应为抽取的检验样品,不得采用复检备份样品。

3.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所抽产品及生产经营企业相关信息。

4.封样和样品运输、贮存

抽样完成后由抽样人与被抽样单位在抽样单和封条上签字、盖章,当场封样,检验样品、备份样品分别封样。为保证样品的真实性,要有相应的防拆封措施,并保证封条在运输过程中不会破损。样品运输、贮存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样品不被污染,不发生腐败变质,不影响后续检验。样品的运输、贮存,应符合产品明示要求或产品实际需要的条件要求。

在网络食品经营平台抽样时,抽样单和封条无需被抽样单位签字、盖章。

序号检验项目 所属分类 理化指标 微生物 生物毒素 污染物 食品添加剂 农药 兽药 标签 其他 非法添加 指标要求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检测方法

1总糖分理化指标红糖 ≥90.0 % 一级

备注:蔗糖分+还原糖分红糖 ≥85.0 % 二级

备注:蔗糖分+还原糖分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QB/T 4561-2013

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QB/T 2343.2-2013

2不溶于水杂质理化指标红糖 ≤150 mg/kg 一级红糖 ≤300 mg/kg 二级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QB/T 4561-2013

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QB/T 2343.2-2013

3总砷(以As计)污染物≤0.5 mg/kg

备注:以As计GB 2762-2017

GB 5009.11-2014

4铅(以Pb计)污染物≤0.5 mg/kg

备注:以Pb计GB 2762-2017

GB 5009.12-2017

5螨污染物不得检出 GB 13104-2014

GB 13104 -2014

6二氧化硫残留量食品添加剂≤0.1 g/kg

备注: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GB 2760 -2014

GB 5009.34 -2016

判定原则与结论

原则上按照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法律法规或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高于该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判定。

出具抽检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检验结论按如下方式做出判定:

1.检验项目全部符合相应依据的法律法规或标准要求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要求”。

2.检验项目有不符合相应依据的法律法规或标准要求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项目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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