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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职业技能证书人社部第三方认证

         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职业技能证书人社部第三方认证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68号文件《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规定,原“食品检验工”统一整合为“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大典》中的职业编码为4-08-05-01。食品检验工作已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范畴,按照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求,食品企业必须具有与食品生产加工检验相符的职业技能人员,“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证书也是SC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换证的必要条件。

为了进一步加强各地农产品食品检测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相关从业人员的检测技能水平,兰冠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现面向全国食品相关行业开展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职业技能认定考前培训,具体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鉴定对象

1.各级食品生产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抽检人员、食品安全协调人员、生产许可证审评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2.各类农产品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实验室检验技术人员;

3.各类农产品、食品、食品添加剂等相关企业的质量、技术、生产负责人,以及销售、质控、化验人员;

鉴定工种和等级

本次鉴定为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初级工(五级)、农产品食品检验员中级工(四级)、农产品食品检验员高级工(三级)。

鉴定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农产品食品检验员(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农产品食品检验员(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培训内容和方式

培训内容:

1、食品检验概论;

2、食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3、食品化学检验基础;

4、检验样品的准备及处理;

5、食品安全检验分析技术(理化检测及微生物检测);

6、实验室管理和食品检验仪器设备的应用及维护;

7、误差分析、数据处理及报告出具;

8、实验室安全知识。

证书颁发

(一)经“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职业技能等级鉴定考核通过,颁发证书,可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zscx.osta.org.cn);

(二)该证书是食品从业人员职业技能等级水平凭证;

(三)本证书为劳动者就业上岗和用人单位招收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全国范围通用、长期有效;

兰冠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联系报名:李老师15989114650  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