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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油料检验杂质、不完善粒检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粮食、油料检验杂质、不完善粒检验法   GB/T 5494-85

Inspection of grain and oilseeds

Methods for determination of foreign matter and unsound kern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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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适用于商品粮食、油料杂质、不完善粒的检验

1 杂质检验

1.1 仪器和用具

1.1.1 天平:感量0.01g、0.1g;

1.1.2 谷物选筛;

1.1.3 电动筛选器;

1.1.4 分样器和分样板;

1.1.5 分析盘、镊子等。

1.2 试样

检验杂质的试样分大样、小样两种:大样是用于检验大样杂质,包括大型杂质和绝对 筛层的筛下物;小样是从检验过大样杂质的样品中分出少量试样,检验与粮粒大小相似的并肩杂质。检验杂质的试样用量见下表:

检验杂质试样用量规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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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油料名称                              │ 大样重量(g)  │ 小样重量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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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粒:如粟、芝麻、油菜籽等                   │     500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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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粒:如稻谷、小麦、高粱、小豆、棉籽等      │     500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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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粒:如大豆、玉米、豌豆、葵花籽、小粒蚕豆等 │     500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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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粒:如花生果、仁、蓖麻籽、桐籽、茶籽    │              │

文冠果、大粒蚕豆等                          │     1000     │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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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甘薯片、大米中带壳稗粒和稻谷粒检验    │  500~1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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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筛选

1.3.1 电动筛选器法:按质量标准中规定的筛层套好(大孔筛在上,小孔筛在下,套上筛底),按规定称取试样放入筛上,盖上筛盖,放在电动筛选器上,接通电源,打开开关,选筛自动地向左向右各筛1min(每分钟110~120转),筛后静止片刻,将筛上物和筛下物分别倒入分析盘内。卡在筛孔中间的颗粒属于筛上物。

1.3.2 手筛法:按照上法将筛层套好,倒入试样,盖好筛盖。然后将选筛放在玻璃板或光滑的桌面上,用双手以每分钟110~120次的速度,按顺时针方向和反时针方向各筛动1min。筛动的范围,掌握在选筛直径扩大8~10cm。筛后的操作与上法同。

1.4 大样杂质检验

1.4.1 操作方法:从平均样品中,按1.2的规定称取试样(W),按筛选法分两次进行筛选(特大粒粮食、油料分四次筛选),然后拣出筛上大型杂质和筛下物合并称重(W1)。(小麦大型杂质在4.5mm筛上拣出)。

1.4.2 结果计算

大样杂质含量按公式(1)计算:

W1

大样杂质(%) = ── × 100 ……………..(1)

W

式中:W1──大样杂质重量,g;

W──大样重量,g。

双试验结果允许差不超过0.3%,求其平均数,即为检验结果。检验结果取小数点后第一位。

1.5 小样杂质检验

1.5.1 操作方法:从检验过大样杂质的试样中,按照1.2的规定用量称取试样(W2),倒入分析盘中,按质量标准的规定拣出杂质,称重(W3)。

1.5.2 结果计算

小样杂质含量按公式(2)计算:

W3

小样杂质(%) = (100-M) × ── ………(2)

W2

式中:W3——小样杂质重量,g;

W2——小样重量,g;

M——大样杂质百分率,%。

双试验结果允许差不超过0.3%,求其平均数,即为检验结果,检验结果取小数点后第一位。

1.6 矿物质检验

1.6.1 操作方法:质量标准中规定有矿物质指标的(不包括米类),从拣出的小样杂质中拣出矿物质,称重(W4)。

1.6.2 结果计算

矿物质含量按公式(3)计算:

W4

矿物质(%) = (100-M) × ── …………..(3)

W2

式中:W4——矿物质重量,g;

W2——小样重量,g;

M——大样杂质百分率,%。

双试验结果允许差不超过0.1%,求其平均数,即为检验结果。检验结果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1.7 杂质总量计算

一般粮食和油料的杂质总量按公式(4)计算:

杂质总量(%) = M + N …………………..(4)

式中:M——大样杂质百分率,%;

N——小样杂质百分率,%。

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后第一位。

1.8 米类杂质检验

1.8.1 糠粉检验

1.8.1.1 操作方法: 从平均样品中,分取试样约200g(W),分两次放入直径1.0mm圆孔筛内,按1.3规定的筛选法进行筛选,倒出试样,轻拍筛子使糠粉落入筛底。全部试样筛完后,刷下留存在筛层上的糠粉,合并称重(W1)。

1.8.1.2 结果计算

糠粉含量按公式(5)计算:

W1

糠粉(%) = ── × 100………….(5)

W

式中:W1——糠粉重量,g;

W——试样重量,g。

双试验结果允许差不超过0.04%,求其平均数,即为检验结果。检验结果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1.8.2 矿物质检验

1.8.2.1 操作方法:从检验过糠粉的试样中拣出矿物质,称重(W2)。

1.8.2.2 结果计算

矿物质含量按公式(6)计算:

W2

矿物质(%) = ── × 100 …………(6)

W

式中:W2——矿物质重量,g;

W——试样重量,g。

双试验结果允许差不超过0.005%,求其平均数,即为检验结果,检验结果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1.8.3 其他杂质检验

1.8.3.1 操作方法:从检验过糠粉和矿物质的试样中,拣出稻谷粒、稗粒及其他杂质等一并称重(W3)。

1.8.3.2 结果计算

其他杂质含量按公式(7)计算:

W3

其他杂质(%) = ── × 100 ……………..(7)

W

式中:W3——稻谷粒、稗粒及其他杂质重量,g;

W——试样重量,g。

双试验结果允许差不超过0.04%,求其平均数,即为检验结果。检验结果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1.8.4 带壳稗粒和稻谷粒检验

从平均样品中分取试样500g,拣出带壳稗粒和稻谷粒,分别计算含量。拣出的粒数乘以2即为检验结果,以“粒/kg”表示。

双试验结果允许差,带壳稗粒不超过3粒/kg,稻谷粒不超过2粒/kg, 分别求其平均数,即为检验结果,平均数不足1粒时按1粒计算。

1.8.5 米类杂质总量计算

米类杂质总量按公式(8)计算:

米类杂质总量(%) = A+ B+C ………………….(8)

式中: A——糠粉百分率;

B——矿物质百分率;

C——其他杂质百分率。

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2 不完善粒检验

2.1 操作方法:在检验小样杂质的同时,按质量标准的规定拣出不完善粒,称重(W1)。

2.2 结果计算

不完善粒含量按公式(9)计算:

W1

不完善粒(%) = (100-M) × ── …………….(9)

W

式中:W1——不完善粒重量,g;

W—─试样重量,g;

M──大样杂质百分率,%。

双试验结果允许差:大粒、特大粒粮不超过1.0%;中小粒粮不超过0.5%,求其平均数,即为检验结果,检验结果取小数点后第一位。

3 纯粮(质)率的计算

3.1 净粮纯粮(质)率的计算

净粮纯粮(质)率按公式(10)计算:

W - W1÷2

纯粮(质) (%) = ──────× 100 ………..(10)

W

式中:W1──不完善粒重量,g;

W─—试样重量,g。

3.2 毛粮纯粮(质)率的计算

毛粮纯粮(质)率按公式(11)计算:

W - (W2 + W1÷2)

纯粮(质)(%) = ───────── × 100 ………..(11)

W

式中:W1──不完善粒重量,g;

W2─—杂质重量,g;

W──试样重量,g。

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后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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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商业部粮食储运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修吾、杨浩然、吴艳霞、吕桂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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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局1985-11-02发布 1986-07-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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