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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工业废水处理工和水生产处理工、化学总控工资格认证通知

全国化学总控工、工业废产处理工、水生产处理工等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公告

各企业及有关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文件精神,从事化学检验、化学总控工、水处理工的从业人员须持证上岗的要求。为此:本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实训中心特举办“化学总控工、水处理工、工业废气治理工、工业废水处理工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具体安排如下:

一、鉴定对象: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化学检验、废气处理、水处理、化学总控工作的人员;从事污水等化工水质化验、农药残留和成分检验、石油化工分析、自来水检验、矿山检验、材料程分析、涂料生产和成分检测、化妆品种类的检验和有害物化学成分的分析人员、钢铁企业各种金属材料的元素检验、污水处理人员、水处理、锅炉水处理工作、污水处理工作、化学生产总控、化学生产企业、经销单位、质量监督部门、化学检验部门及有关科研、管理部门的技术人员。

二、鉴定内容:国家强制的化学检验基础知识及操作技能,主要内容包括:1.化学检验基础;2.误差分析和数据处理;3.常用化学分析技术;4.常用仪器分析技术;5.化学危险品管理;6.仪器实操;7.水处理基础知识;8.化学总控仪器设备基础;9.污水处理工作知识,10.水处理设备基础,11.法律法规知识;12.锅炉水处理基础等知识。

三、鉴定方式:分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结业后,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长期有效,无需年审,该证书是化学从业的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

四、鉴定级别:鉴定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技师和高级技师另行安排(提前通知)。其中初级、中级资格2800元/人;高级资格3500元/人;(含教材、资料、培训考核和证书等费用),住宿如需安排可以联系报名老师预定,费用自理,也可自行预定安排。

五、授课方式:网络教学形式、函授自学、培训班公开课。

六、培训地点:全国开课各地上课地址开班前一周通知,另企业人数较多可以根据企业需求课程组织内训课程送教上门。学生团体报考人员20人以上可以组织学校举办。

七、培训时间:每月开班登录报考时间查询或者咨询联系老师。具体开班时间由鉴定所统一安排。(未开设培训班级地区可以申请函授或者网考方式)  

         7月:  厦门: 18-20日; 上海:21-23日;  南京:24-26日;   广州:28-30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彬   联系电话:15989114650  (微信同号) 020-26086030

       电子邮箱:foodkz@163.com      联系传真:020-62917570(培训中心收)。

 

附件1:化工行业鉴定工种目录

另:本机构还有开设环境、质量、职业健康安全、食品行业、汽车行业、化工行业、医疗器械行业、实验室、电器行业、GMP、5S、内校员等体系内审员和外审员课程;另食品检验工、水处理工、评茶员、茶艺师、化学总控工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鉴定考核培训课程常年开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