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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关于食品检验人员的工作管理

关于食品企业的检验人员的管理

1.职业资格

食品检验人员食品检验机构正式或聘用人员,接受《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质量管理和有关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并持有考核合格证明,持证上岗。并且不是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的人员,如: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自刑法执行完毕或者处分决定之日起10年内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对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感官评价人员、化学检验员、微生物检验人员、特殊设备操作人员、抽样人员等均应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资格才能持证上岗。

2.职业培训

(1) 制定培训计划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及临时培训计划并实施,要对培训的效果进行评价并总结记录档案。

(2)培训内容

1、对新标准、新方法的培训。应及时对新标准、新方法进行培训,使检验人员及时获得相关的检测信息、同时对新方法进行相应的确认。

2、法律法规检测技能的培训。应对实验室所有员工进行法律、法规、检测技能的培训和实验室管理体系的培训,并评价培训效果。

3、其他培训。实验室还应对有关人员开展其他针对性的培训。包括:新上岗人员和较长期离岗或下岗人员的再上岗培训;实验室管理体系培训;安全知识及技能培训;实验室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培训;微生物常规仪器设备的应用、清洁、维护等方面的培训;计量和数据处理知识培训等。

3.日常管理

人员能力和水平是确保检验活动有效开展的最重要因素,要建立检验人员的日常管理制度,加强对检验人员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

1、任职资格要求。具体规定各类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

2、工作职责要求,具体规定各岗位的职责。

3、培训考核要求,制定人员培训管理程序、人员考核管理程序等。

4、工作纪律要求,具体规定各岗位检验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和纪律要求。

食品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基础,食品安全不仅损害到个人的身体健康,而且关系到整个食品行业以及社会的稳定。做好食品检验工作,是保证食品安全的主要手段。为了提高食品的安全,需要不断地完善食品质量监督体系,加强食品质量检验人员的职业素质培养和人员管理,引进先进的仪器设备,学习国内外先进的检验理念,提高检验结果的准确性,为食品安全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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