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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检验员规范守则

兰冠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中心食品检验员守则

1、目的:

1.1、本守则规定了食品检验员日常行为规范;

1.2、本守则规定了食品检验员工作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守则适用于兰冠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品控部所有食品检验员;

3、守则内容:

3.1、食品检验员应努力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正确的检验操作技能,养成准确、及时、如实填写原始记录,科学、合理地实施检验的工作作风和工作习惯。

3.2、食品检验员进入化验室必须着工作服、鞋、帽,并保持工作服干净、整齐,出工作场所前须换下工作服;微生物检验员进入无菌室前应整齐穿戴无菌服、鞋、帽,头发不得外露,出无菌室前须换下无菌服、鞋、帽,换上工作服、鞋、帽。

3.3、食品检验员不得在化验室饮食、吸烟,一切化学药品禁止入口,不允许用实验器皿装食品、茶水等。实验前后需认真洗手。

3.4、食品检验员应随时打扫化验室卫生,做到门窗干净,玻璃明亮,实验台洁净,实验仪器、仪表、试剂瓶表面无灰尘、无污物,地面干净,无杂物、污渍,废弃物等,并始终保持地面洁净。倒班的检验员应该与上一班检验员进行细致的工作交接,内容包括 :上一班的生产情况,仪器使用情况,卫生状况,上一班检验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交不清楚,上一班检验员不能下班;接不清楚,出现的问题由接班检验员负责,交接完毕,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3.5、食品检验员检验工作要有计划,合理安排,统筹兼备,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3.6、食品检验员要严格按照企业标准、工序检验规程、检验操作规程分析化验样品。及时报出准确的检测数据,并做好记录、签名。要求记录真实、齐全、清楚、整洁,规范,字体要正楷,不得潦草,如果有填写错误的地方,可以用单斜线划掉并更正,然后在旁边签名。发现异常数据时,应该增加检测频次,进一步验证、剔除异常数据,并及时报告部长。

3.7、食品检验员上岗期间必须保持室内肃静、整洁,做到低声不打扰他人。

认真细致,一丝不苟。不得睡觉、串岗、脱岗、聚众闲谈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8、食品检验员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方法检验样品,不得随意变更检测方法;必须按照分析测试仪器操作规程操作仪器,不得改变操作规程。

3.9、食品检验员应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实验中所用的试剂、器具,用完后要放回原处,实验仪器、工作台要及时清理,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3.10、食品检验员不得私自检验外送样品或出具检验证书。违者处罚,并计入个人考核。

3.11、食品检验员应该本着“履行节约,降低成本”的原则,认真用好化验室的水、电、气、低值易耗品等。一切仪器、试剂材料,未经许可不得带出化验室。

3.12、食品检验员应该在离开化验室时,检查水、电、气、门窗等是否关闭,消除不安全隐患。

3.13、以上各条之规定,检验员应该自觉遵守,认真履行。如有违反规定的,视其情节情况进行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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