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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公共营养师技能人才认证鉴定通知

公共营养师技能人才资格认证公告

各企业及有关人员:

根据《劳动法》、《职业教育法》以及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技术要求,国家在全社会建立学历证书和能力水平认证的人才结构。公共营养师从业人员认证由国家信息化人才认证中心和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安排认证,国家劳动法规定了从事营养成分配置的人员须持证上岗。为此: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实训基地(兰冠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特举办公共营养师人才资格认证班”。具体安排如下:

 

一、鉴定对象:1医药、保健品行业(2015年起,药店及保健品销售必须配备营养师相关能力认证证书);2、食品、餐饮行业;3、幼儿园、养老院;4、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5、各个与健康行业相关的工作岗位,6各类食品、化学、生物专业院校的学生。

二、报名条件:

中级公共营养师(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2)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中专毕业证书。

高级公共营养师(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6年以上。(2)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3)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4)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三、鉴定方式:分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结业后,由中国国际信息化人才资格认证管理中心和中国人力资源岗位职业技能教育管理中心或者是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颁发相应级别的公共营养师水平能力测评证书(证书长期有效,无需年审,该证书是营养师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评价认证凭证)。

 

四、职业资格鉴定等级及费用:本次鉴定为中级、高级,其中中级资格2500元/人;高级资格2800元/人;(含教材、资料、培训考核和证书等费用),住宿如需预订可以统一安排酒店,费用自理,也可自行预订。本中心郑重承诺:如未考过者重新培训不再另行收费,直至通过为止!

 

五、培训地点:各地上课地址开班前一周通知,另企业人数较多可以根据企业需求课程组织

内训课程送教上门。学生团体报考人员20人以上可以组织学校举办。

 

六、培训时间:每季度循环开班,考试时间培训班最后一天下午,登录http://www.foodkz.com查询。具体开班时间由本校统一安排。

    

七、联系方式: 李 彬  老师       联系电话:15989114650 & 020-26086030

电子邮箱: foodkz@163.com    传真:020-26086030(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