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粮食、油料检验 色泽、气味、口味鉴定法 GB/T 5492-85
Inspection of grain and oilseeds
Methods for identification of colour, odour and tas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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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适用于商品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的鉴定。
1 色泽鉴定
鉴定时,将试样置于散射光线下,肉眼鉴别全部样品的颜色和光泽是否正常。
2 气味鉴定
2.1 取少量试样,嘴对试样呵气,立即嗅辨气味是否正常。
2.2 将试样放入密闭器皿内,在60~70℃的温水杯中保温数分钟,取出,开盖嗅辨气味是否正常。
3 口味鉴定
成品粮应做成熟食品,尝其味道是否正常。
4 结果表示
正常的粮食、油料均具有固有的颜色、光泽、气味和口味。鉴定结果以“正常”或“不正常”表示之。对不正常的应加以说明。
附 录 A
粮食新、陈试验 (参考件)
A.1 愈创木酚反应法
A.1.1 取粮食试样50~100粒置于试管内,加入1%愈创木酚溶液(将原液用水稀释100倍) 2ml振动后,再加3%过氧化氢溶液1~3滴,振动后放置片刻,粮粒和溶液便显色。同时作对照试验比较,显色越深,表示酶的活动越强,说明粮食新鲜程度较大。
A.1.2 取大米约5g置于试管中,加1%愈创木酚溶液10ml,振动20次左右,将愈创木酚液移入另一试管中,静置后,加入1%过氧化氢溶液3滴,在静置状态下,观察愈创木酚液显色程度。如是新米,经过1~3min,白浊的愈创木酚溶液从上部开始呈浓赤褐色;陈米则完全不着色;如是新、陈米混合,新米比例大,呈色反应快,而且呈浓赤褐色;陈米比例大,呈色反应慢,而且呈淡赤褐色。
A.2 愈创木酚、对苯二胺并用法
取试样50~100粒置于试管内,加入1%愈创木酚溶液4ml,振动后静置2min左右。再加入3%过氧化氢溶液3~4滴,振动后,加入2%对苯二胺溶液3ml,振动,静置后倒掉试管中溶液,用水冲洗试样进行观察。新粮,酶活动强,显色深;陈粮,酶活动弱,着色慢而浅。
A.3 酸度指示剂法
A.3.1 原液配制:取甲基红0.1g,溴百里酚蓝0.3g溶于150ml乙醇内,加水稀释至200ml,作为原液。
A.3.2 判断全部试样的新、陈:将原液与水按1:50混合作为使用液。取试样5g加10ml使用液,振动后观察溶液显色情况。米粒越新越绿,已氧化的由黄色变为橙色。
A.3.3 判断新陈米混合比率:将原液与水按1:4混合,用碱液滴定,由红色调整至黄色(残留黄色变为绿色的不行),作为使用液,取试样20~100粒,加入10ml使用液内,振动后,待米粒着色后立即用水冲洗,根据着色情况判断新陈。 随氧化情况呈现绿色→黄色→橙色。
注:① A.3.2,A.3.3指示剂的混合比例和原液稀释比例等,不是绝对的,可根据试 样氧化程度,酌情改变。
② 原粮可采用第一种方法。米类最好采用几种方法。
③ 本资料摘自日本食粮厅昭和49年5月编标准计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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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商业部粮食储运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修吾、杨浩然、吴艳霞、吕桂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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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局1985-11-02发布 1986-07-01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