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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类食品样品的采取和送样的规定

 

中国国家标准中关于样品的采取和送样的规定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分类 样品的采取和送检
GB/T4789.17-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检验 肉与肉制品检验 生肉及脏器 如系屠宰场宰后的畜肉,可于开腔后,用无菌刀采取两腿内侧肌肉各150g(或劈半后采取两侧背最长肌各150g);如系冷藏或售卖之生肉,可用无菌刀取腿肉或其他部位之肌肉250g。检样采取后,放入灭菌容器内,立即送检;如条件不许可时,最好不超过3h,送检样时应注意冷藏,不得加入任何防腐剂。检样送往化验室应立即检验或放置冰箱暂存。
禽类(包括家禽和野禽) 鲜、冻家禽采取整只,放灭菌容器内。带毛野禽可放清洁容器内,立即送检。如条件不许可时,最好不超过3h,送检样时应注意冷藏,不得加入任何防腐剂。检样送往化验室应立即检验或放置冰箱暂存。
各类熟肉制品(包括酱卤肉、肴肉、肉灌肠、熏烤肉、肉松、肉脯、肉干等) 一般采取250g。熟禽采取整只,均放灭菌容器内,立即送检;如条件不许可时,最好不超过3h,送检样时应注意冷藏,不得加入任何防腐剂。检样送往化验室应立即检验或放置冰箱暂存。
腊肠、香肚等生灌肠 采取整根、整只、小型的可采数根数只,其总量不少于250g。
以上样品的采集和送检是以检验肉禽及其制品内的细菌含量来判断其质量鲜度为目的。如须检验肉禽及其制品受外界环境污染的程度或检索其是否带有某种致病菌,应采用棉拭采样法。
棉拭采样法 检验肉禽及其制品受污染的程度,一般可用板孔5cm2的金属制规板压在受检物上,将灭菌棉拭稍沾湿,在板孔5cm2的范围内揩抹多次,然后将板孔规板移压另一点,用另一棉拭揩抹,如此共移压揩抹10次,总面积为50cm2,共用10只棉拭。每只棉拭在揩抹完毕后应立即剪断或烧断后投入盛有50mL灭菌水的三角烧瓶或大试管中,立即送检。                                                    检索致病菌,不必用规板,可以部位用棉拭揩抹即可。
GB/T4789.18-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检验 乳与乳制品检验 大型包装的鲜乳 用灭菌吸管取样,采样时应注意代表性。采样数量按GB/T4789.1,放入灭菌容器内,及时送检。在气温较高或路途较远的情况下样品应进行冷藏,不得使用任何防腐剂。
定型包装的乳品 采取整件包装。采样时注意包装的完整。各种定型包装的乳与乳制品的每件样品量按GB/T4789.1要求。
GB/T4789.19-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检验 蛋与蛋制品检验 鲜蛋、漕蛋、皮蛋 用流水冲洗外壳,再用75%酒精棉涂擦消毒后放入灭菌袋内,加封做好标记后送检。
巴氏杀菌冰全蛋、冰蛋黄、冰蛋白 先将铁听开处用75%酒精棉球消毒,再将盖开启,用灭菌电钻由顶到底斜角钻入,徐徐钻取样品,然后抽出电钻,从中取出250g,检样装入灭菌广口瓶中,标明后送检。
巴氏杀菌全蛋粉、蛋黄粉、蛋白片 将包装铁箱开口处用75%酒精棉球消毒,然后将盖开启,用灭菌的金属制双层旋转式套管采样器斜角插入箱底,使套管旋转收取样品,再将采样器提出箱外,用灭菌小匙自上、中、下部收取检样,装入灭菌广口瓶,每个检样质量不少于100g,标明后送检。
对成批产品进行质量鉴定时的采样数量如下:
巴氏杀菌全蛋粉、蛋黄粉、蛋白片 以生产一日或一班生产量为一批检验沙门氏菌时,按每批总量的5%抽样(即每100箱中抽检5箱,每箱一个检样),但每批最少不得少于三个检样。测定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时,每批按装听过程前、中、后取样三次,每次取样100g,每批合为一个检样。
巴氏杀菌冰全蛋、冰蛋黄、冰蛋白 按生产批号在装听时流动取样。检验沙门氏菌时,冰蛋黄及冰蛋白按每250kg取样一件,巴氏消毒冰全蛋按每500kg取样一件。菌落总数测定和大肠菌群测定时,在每批装听过程前、中、后取样三次,每次取样100g合为一个检样。
GB/T4789.20-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检验 水产食品检验 现场采取水产食品样品时,应按检验目的和水产品的种类确定采样量。除个别大型鱼类和海兽只能割取其局部作为样品外,一般都采完整的个体,待检验时再按要求在一定部位采取检样。在以判断质量鲜度为目的时,鱼类和体型较大的贝甲类虽然应以一个个体为一件样品,单独采取一个样品,但当对一批水产品作质量判断时,仍须采取多个个体做多件检样以反映全面质量。而一般小型鱼类和对虾、小蟹,因个体过小在检验时只能混合采取检样,在采样时须采数量更多的个体,鱼糜制品(如灌肠、鱼丸等)和熟制品采取250g,放灭菌容器内。                                        水产食品含水较多,体内酶的活力也较旺盛,易于变质。因此在采好样品后应在最短时间内送检,在送检过程中应加冰保养。
GB/T4789.21-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 果蔬汁饮料、碳酸饮料、茶饮料、固体饮料 应采取原瓶、袋和盒装样品。样品采取后,应立即送检。如不能立即检验,应置冰箱保存。
冷冻饮品 采取原包装样品。样品采取后,应立即送检。如不能立即检验,应置冰箱保存。
GB/T4789.22-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检验 调味品检验 样品送往化验室后应立即检验或放置冰箱暂存。
GB/T4789.23-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检验 冷食菜、豆制品检验 采样时应注意样品代表性,采取接触盛器边缘、底部及上面不同部位样品,放入灭菌容器内。样品送往化验室应立即检验或放置冰箱暂存,不得加入任何防腐剂,定型包装样品则随即采取。采样数量按GB/T4789.1要求。
GB/T4789.24-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检验 糖果、糕点、蜜饯检验 糕点(饼干)、面包、蜜饯 可用灭菌镊子夹取不同部位样品,放入灭菌容器内,采取后立即送检。采样数量按GB/T4789.1要求。
糖果 采取原包装样品,采取后立即送检。采样数量按GB/T4789.1要求。
GB/T4789.25-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检验 酒类检验 按GB/T4789.1执行。
GB/T4789.26-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 按杀菌锅抽样 低酸性食品罐头在杀菌冷却完毕后每杀菌锅抽样两罐,3kg以上的大罐每锅抽一罐,酸性食品罐头每锅抽一罐,一般一个班的产品组成一个检验批,将各锅的样罐组成一个样批送检,每批每个品种取样基数不得少于三罐。
按生产班(批)次抽样 取样数为1/6000,尾数超过2000者增取一罐,每班(批)每个品种不得少于三罐。
某些产品班产量较大,则以30000罐为基数,其取样数按1/6000;超过30000罐以上的按1/20000计,尾数超过4000罐者增取一罐。
个别产品产量过小,同品种同规格可合并班次为一批取样,但并班总数不超过5000罐,每个批次取样数不得少于三罐。
GB/T4789.33-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检验 粮谷、果蔬类食品检验 定型包装食品 应采取整件包装样品,采样时注意包装的完整性,及时送实验室检验。采样数量按GB/T4789.1要求。
散装样品 用灭菌用具采样,放入灭菌带塞广口瓶中,及时送实验室检验。采样数量按GB/T4789.1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