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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分析实验室一般安全操作守则

食品分析实验室安全

一、分析实验室一般安全操作守则

(一)一般安全操作

1.防止中毒

¡(1)所有试剂药品瓶,要有标签。

¡(2)严禁试剂入口,用移液管吸取有毒样品时应用橡皮球操作不得用嘴;如须以鼻鉴别试剂时,应将试剂瓶远离鼻子,以手轻轻煽动,稍闻其味即可,严禁以鼻子接近瓶口鉴别。

¡(3)严禁食具和仪器互相代用。

¡(4)对于某些有毒的气体和蒸气,如氮的氧化物、氯、溴、硫化氢等,必须在通风内进行操作。

¡(5)取有毒试样时需站在上风。

¡(6)中毒时必须急救中毒者,如果是由于吸入煤气或其他毒性气体、蒸气,那么应立即把中毒者移到新鲜空气中。

2.防止燃烧和爆炸

¡(1)挥发性有机药品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处所、冰箱或铁柜内。如乙醚、苯、酒精等。

¡(2)启开易挥发的试剂瓶时,尤其在夏季,不可使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的脸部。

¡(3)实验过程中对于易挥发及易燃性有机溶液剂如有必要以加热排除时,应在水浴锅或严密的电热板上缓慢地进行,严禁用火焰或电炉直接加热。

¡(4)在蒸馏可燃性物质时,首先应将水充入冷凝器内,并确信水流已固定时,再旋开开关加热(不能用直接火加热)。

¡(5)身上或手上沾有易燃物时,应立即清洗干净,不得靠近灯火,以防着火。

(6)高温物体如灼热的坩埚、磁舟或燃烧管等,要放在不能起火的安全地方。

¡(7)严禁氧化剂与可燃物一起研磨,不能在纸上称量过氧化钠。

¡(8)爆炸类药品,如高氯酸、高氯酸盐、过氧化氢以及高压气体等,应放在低温处保管,不得与其他易燃物放在一起,移动或启用时不得激烈振动,高压气体的出气口不准对着人。

¡(9)易发生爆炸的操作,不得对着人进行。

¡10)装有挥发性物或受热分解放出气体的药品(如五氯化磷)的瓶子最好不用石蜡封瓶塞。

¡(11)分析中,有时需要对加热处理的溶液在隔断二氧化碳的情况下冷却,但冷却时不能把容器塞紧,以防冷却时爆炸,可以在塞子上装碱石灰管。

3.防止腐蚀、化学灼烧、烫伤、割伤

¡(1)腐蚀类刺激性药品,如强酸、强碱、浓氨水、三氯化磷、氯化氧磷、浓过氧化氢、氢氟酸、冰醋酸和溴水等,取用时尽可能戴上橡皮手套和防护眼镜等。

¡(2)开启大瓶液体药品时,须用锯子将石膏锯开,禁止用他物敲打,以免瓶子破裂。

¡(3)稀释硫酸时必须在烧杯等耐热容器内进行,而且必须在玻璃棒不断搅拌下,仔细缓慢地将浓硫酸加入水中,而绝不能将水加注到硫酸中去。

¡(4)在压碎或研磨苛性碱和其他危险物质时,要注意防范小碎块或其他危险物质碎片溅散,以免严重烧伤眼睛、面孔或身体的其他部位。

¡(5)用浓硫酸做加热浴的操作(如测定熔点)必须小心进行,眼睛要离开一定距离,火焰不能超过石棉网的石棉芯,搅拌时要小心均匀。

¡(6)取下正在沸腾的水或溶液时,须先用烧杯夹子摇动后才能取下使用,以防使用时突然沸腾溅出伤人。

¡7)切割玻璃管(棒)及塞子钻孔,往往造成伤害。要记住使用玻璃和打孔器的安全工作的基本规程。

¡(8)装配或拆卸仪器,要防备玻璃管和其他部分的损坏,以避免受到严重的伤害。

4.其他方面

¡(1)分析室应置备足够数量的安全用具,如沙箱、灭火器、救火毯子、冲洗龙头、洗眼器、护目镜、屏障、防护衣和防毒面具,每个工作人员都应知道其放置位置和安全使用方法。

¡(2)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化学危险品安全使用规程、以及煤气、电器设备安全守则。

¡3)分析室内禁止吸烟、进食,也不能用烧杯等仪器等当茶杯使用。

¡(4)一切固体不溶物、浓酸和浓碱废液,严禁倒入水槽,以防止堵塞和侵蚀水道。

¡(5)分析室工作结束后,应当进行安全检查,离开时要关闭一切电源、热源、水源和门窗。

¡(6)因发生故障临时停止煤气供应时,要立即关闭一切仪器上的煤气开关、分开关和总开关。

¡(7)无人在室内,禁止使用煤气灯。

¡(8)在点燃的煤气灯的近旁,不得放置易燃物品(如抹布、毛巾、易燃易爆的药品、试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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