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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成分分析检验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通知(2012)

材料成分分析检验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劳动法》、《职业教育法》以及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0年第六号令《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文件精神,国家将逐步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全社会建立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人才结构。材料成分分析(化学检验)人员考核已经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管理体系,从事材料成分分析(化学检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的要求。为此:兰冠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特举办“材料成分分析检验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具体安排如下:

一、鉴定考核对象: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材料成分检验的人员;包括从事钢铁,铜合金,铝合金,矿物及硅酸盐等材料的成分分析的检验岗位的人员。

二、培训目的:

1、提高材料成分分析(化学检验)人员的专业水平。

2、使学员能达到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材料成分检验初、中、高等级的国家职

业标准要求,取得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并能持证独立上岗操作。

三、培训内容:1.分析检验的方法分类      2.误差分析和数据处理   3.仪器实际操作

4.常用仪器分析技术    5.各种材料分析方法     6.样品制备

四、职业资格鉴定等级: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技师和高级技师的考评工作另行安排。

五、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

六、证书颁发:理论和技能两部分均合格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级别的国家级《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材料成分分析检验员(工)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录用、使用和确定工资待遇的依据,是我国公民境外就业,输出劳务法律公正的有效证件。

七、培训时间:2012年1月12-13日  常年开班

 、培训费用:初级资格1550元/人;中级资格1850元/人;高级资格2200元/人(含教材、资料、培训考核、证书及午餐等费用),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九、培训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