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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微生物检验实验室使用要求

食品微生物检验无菌间使用要求

1. 无菌间通向外面的窗户应为双层玻璃,并要密封,不得随意打开,并设有与无菌间大小相应的缓冲间及推拉门,另设有0.5-0.7m2的小窗,以备进入无菌间后传递物品。

2. 无菌间内应保持清洁,工作后用2%-3%煤酚皂溶液消毒,擦拭工作台面,不得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3. 无菌间使用前后应将门关紧,打开紫外灯,如采用室内悬吊紫外灯消毒时,需30W紫外灯,距离在1.0m处,照射时间不少于30min,使用紫外灯,应注意不得直接在紫外线下操作,以免引起损伤,灯管每隔两周需用酒精棉球轻轻擦拭,除去上面灰尘和油垢,以减少紫外线穿透的影响。

4. 处理和接种食品标本时,进入无菌间操作,不得随意出入,如需要传递物品,可通过小窗传递。

5. 在无菌间内如需要安装空调时,则应有过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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