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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企业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

微生物室实验管理制度 

1. 微生物化验室严格执行人员管制,非专业实验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微生物化验室和长时间逗留。

2. 微生物化验室专用物品不得挪为他用。应配备专用防护工作服装、鞋、帽、口罩、消毒剂、和灭菌消毒设备。

3. 微生物化验室应制定相关紧急处置安全管理制度,并配备必备器材。

4. 微生物化验室除承担相关产品的检验、授权的产品开发实验工作外,不得擅自从事其他的微生物分离培养或扩繁工作。

5. 微生物化验室应严格控制菌株,除必要送检或协检的情况,各相关菌株不得流出化验室。致病菌菌株或疑似菌株要妥善保管。

6. 微生物化验室进出要更衣和换鞋,并要在流水状态下用肥皂或消毒剂洗手。

7. 微生物化验室内不得饮食、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得化妆、带手饰。

8. 微生物化验室的冰箱不得放与检验无关的东西。

9. 微生物化验室所有实验废弃物必须经过121摄氏度灭菌后处置。未经消杀的实验废弃物不得流出化验室。

10.无菌试验室、高压消毒器、应定期进行运行测试,并及时记录运行测试结果,对存在偏离的应说明采取何种纠偏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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