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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精香料原材料验收标准

香精香料验收的标准是什么?香精产品验收标准的要求和材料,香精验收的条件是什么,食品香精的产品品质检验要求有哪些?食品原材料验收标准培训兰冠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每月举办相关的食品检验技术培训课程,在线和线下课程均可报名参加。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用香精的技术要求、验收标准及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适用于浙江**公司所有进厂食品用香精的验收。

2 参考标准

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

3 技术要求

3.1 感官要求

感观应与标准样品一致,无可见外来杂质。

4 检验方法

见《香精验收检验方法》

5 检验规则

5.1产品检验

产品检验分批次检验和型式检验。批次检验项目,每批进货必须检测。型式检验每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由供应商按其执行标准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5.2 取样

来料批次数量不能大于2,随机取样约20ml或20g进行检测。

5.3出厂检验报告

产品应由生产厂家的质检部门进行检验,保证出厂的产品均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批出厂的产品都应附有一定格式的出厂检验报告,其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批号或生产日期等。如果生产厂家不提供出厂检验报告或内容不符合本标准,该批产品拒收。

5.4 判定规则与复检

批检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为合格品,如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可以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后如仍不符合本标准,判为不合格品。

在保质期内,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委托仲裁单位复检,以复检结果作为最终判定依据,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在仲裁结果出来前,该批产品不得使用。

6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标志

包装上应有明显的标志,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厂址、“食品添加剂”字样,执行标准号、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净含量等。

6.2包 装

根据香精性状选择适宜的包装。

6. 3 运 输

在运输中应防止日晒雨淋,运翰工具应保持干净,不得与有毒有害、易挥发、有异味的物品混运。

6.4贮 存

应贮存在清洁、通风、干燥的库房内,不得与有毒物质混装、混运和混存,防止日光直射,远离热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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